舉行「新營區延平路急水溪橋引道先期工程」第二場公聽會,特此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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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舉行「新營區延平路急水溪橋引道先期工程」第二場公聽會,特此公告周知。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。
公告事項:
    事由:說明旨案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。
    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30分。
    地點:臺南市新營區公所3樓禮堂(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3樓)。
    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