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周知「新營區延平路急水溪橋引道先期工程」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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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公告周知「新營區延平路急水溪橋引道先期工程」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(詳后附件)。

依據: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本府為興辦「新營區延平路急水溪橋引道先期工程」,於114年8月29日(星期五)上午11時0分,假臺南市新營區公所3樓(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),舉行第1場公聽會,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