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周知「關廟區新光里南169-2線南北寮橋改建工程」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(詳后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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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本府為興辦「關廟區新光里南169-2線南北寮橋改建工程」,於115年1月26日(星期一)下午3時整,假臺南市關廟區公所三樓禮堂(地址:臺南市關廟區中正路998號)舉行第1場公聽會,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。
市長 黃偉哲
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處、會、局主管決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