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擬定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(臺南市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(第二階段)細部計畫案」自115年5月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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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 公告

 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

發文字號:府都規字第1150559768A號

附件:計畫書1份。

 

主旨:「擬定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(臺南市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(第二階段)細部計畫案」自115年5月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
 

依據:都市計畫法第23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公告時間:自民國115年5月8日零時起生效。

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、新營辦公室公告欄、本市楠西區公所公告欄及本市東山區公所公告欄。

三、公告圖說:計畫書1份。

 

市長 黃偉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