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持續強化太陽光電案場監督管理機制,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(115)年度持續辦理例行性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查核作業,確保案場設施安全、施工品質及相關承諾事項落實,落實案場管理與後續追蹤,兼顧綠能推動與地方監督管理。
市長黃偉哲表示,隨著全球淨零趨勢及科技產業綠電需求持續增加,市府除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外,也同步強化光電案場監督管理機制,督促業者落實施工品質、環境維護及相關承諾事項,兼顧綠能發展、環境品質及地方民眾權益。
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婷媛指出,115年度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查核作業已正式啟動,查核對象以核准之本市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為主,今年度將抽查200場次,以利掌握案場現況及後續管理情形,同時請光電業者依規定辦理並提報自主查核作業,先行檢視設備運作狀況、結構安全、排水設施、隔離綠帶、環境維護及開發承諾事項等項目,透過業者自主查核及例行性查核雙軌併行方式,強化日常維運管理機制。
經發局進一步說明,今年度自主查核填報作業將請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業者至「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」點選「案場自主查核回報」頁面下載表單並進行線上填報,以利後續查核及管理作業推動,後續查核結果如屬一般缺失,將要求業者於60日內完成改善;如涉及重大缺失,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裁罰並要求改善。光電推動與監督管理應同步並進,除持續發展再生能源外,也將滾動式精進光電案場管理作業,兼顧能源轉型、環境維護及地方民眾權益,穩健推動綠能永續發展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