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機關代碼]3.95.24.2
[機關名稱]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
[單位名稱]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⾏政訓練課
[機關地址] 730臺南市新營區⺠治路36號
[聯絡⼈] 李翌甄
[聯絡電話] (06)6330820#304
[傳真號碼] (06)6333022
[電⼦郵件信箱]eternal23@mail.tainan.gov.tw
[標案案號]LABC115025
[標案名稱]115年度提升職業訓練職能研習營
[標的分類] 勞務類 911 - 政府⾏政服務
[財物採購性質] 非屬財物之⼯程或勞務
[採購⾦額] 355,926元
[採購⾦額級距] 未達公告⾦額
[辦理⽅式] ⾃辦
[依據法條]採購法第49條
[本採購是否屬「具敏感性或國安(含資安)疑慮之業務範疇」採購] 否
[本採購是否屬「涉及國家安全」採購] 否
[預算⾦額] 355,926元
[預算⾦額是否公開] 是
[預計⾦額] 355,926元
[預計⾦額是否公開] 是
[後續擴充] 否
[是否受機關補助] 否
[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] 否
[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] 未提供
[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] 否
[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] 否
[招標⽅式]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
[決標⽅式]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
[是否電⼦報價] 否
[新增公告傳輸次數]01
[招標狀態] 第⼀次公開取得
[機關⾃定公告⽇]115/04/30
[是否複數決標] 否
[是否訂有底價] 否
[未訂底價依據] 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
[價格是否納入評選] 否
[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⽤或費率] 是
[本案評選項⽬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(CSR)指標] 是
[是否屬特殊採購] 否
[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] 否
[是否屬統包] 否
[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] 否
[是否屬⼆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(不適⽤共同供應契約規定)] 否
[是否應依公共⼯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] 否
[是否採⾏協商措施] 否
[是否適⽤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] 否
[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] 否
[是否含資通系統] 否
[是否提供電⼦領標] 是
[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] 50元
[系統使⽤費] 20元
[文件代收費] 3元
[總計] 73元
[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]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
[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⼾]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代辦經費專⼾
[是否提供現場領標] 否
[是否提供電⼦投標] 否
[截⽌投標] 115/05/07 17:00
[開標時間] 115/05/08 09:30
[開標地點] 臺南市政府勞⼯局⺠治市政中⼼世紀⼤樓5樓第⼆會議室(資格審查,評審⽇另訂)
[是否須繳納押標⾦] 否
[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⾦] 否
[投標文字] 中文(正體字)
[收受投標文件地點] 730臺南市新營區⺠治路36號
[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] 否
[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⾝⼼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⼯場] 否
[履約地點]臺南市(非原住⺠地區)
[履約期限]⾃決標⽇起⾄115年10⽉31⽇前完成
[是否刊登公報] 是
[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,成立採購⼯作及審查⼩組] 否
[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⽤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] 是
[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⽤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] 是
[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⾦規定] 否,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
[廠商資格摘要]
1.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⼀資格:
1. 具公司登記
2. 具商業登記
2. 廠商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
3.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⼒之廠商應附文件:
1.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。
(1)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。(營利事業登記證,經濟部已公告停 ⽌使⽤,不再作為證明文件)
2.廠商納稅證明影本。
3.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。
4.電⼦憑據光碟或電⼦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(電⼦領標者-電⼦領 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⼦憑據書⾯明細,或於開標後依機 關通知再⾏提出)。
5.企劃書1式10份。
6.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。(可於⾏使代理權時提出)。
7.單價分析表正本。
8.切結書1
[是否訂有與履約能⼒有關之基本資格]否
[附加說明] 未達公告⾦額之採購,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⾦之爭議,始得提出申訴。
[公開取得文件領取⽅式及處所]:公告⽇起⾄截⽌投標期限⽌
1.採電⼦領標⽅式,不另備書⾯文件。(依據電⼦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。)
2.以電⼦領標者(網 址:政府電⼦採購網http://web.pcc.gov.tw/,服務電話0800-080512),需取得 憑據,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,電⼦憑據明細廠商可利⽤電⼦領標系統中「檢驗電⼦憑據」之功能列 印,廠商並將電⼦憑據書⾯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。
3.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⽰廠商名稱、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。
[開標地點]:臺南市政府⺠治市政中⼼世紀⼤樓5樓第⼆會議室(資格審查,評審⽇期另訂。)
[押標⾦ 額度]:無
[其他]:
〈1〉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。
〈2〉檢舉受理單位:⾏政院公共⼯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⼩組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 真:02-87897554電話:02-87897548。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⼩組e-mail:gpa@mail.tainan.gov.tw 地址:臺南市永華路⼆段6號,電話:(06)2994579,傳真:(06)2950218。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 話:06-2982742,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。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:(06)2988888。信箱:台 南郵政60000號信箱。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-286-586。
〈3〉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: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,電話:06-6330820,傳真: 066333022,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⺠治路36號。
〈4〉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⽌⽇因颱風等災變停⽌辦公,致未達原定截⽌領標及投標時間 者,則以其次⼀辦公⽇之同⼀領標及投標截⽌時間代之,原訂開標時間亦⼀併順延⾄次⼀辦公⽇之同 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。如開標當⽇因颱風等災變停⽌辦公者,則以次⼀辦公⽇之同⼀開標時間代之。
〈5〉⼯程、勞務採購,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,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「印花稅⼤額 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」繳納。
〈6〉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。
〈7〉本案業經機關⾸⻑或其授權⼈員核准,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⾯報價或企劃書時, 將改採限制性招標⽅式辦理。
〈8〉本案業經機關⾸⻑或其授權⼈員核准,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⾯報價或企劃書時, 將改採限制性招標⽅式辦理。
[是否刊登英文公告] 否
[疑義、異議、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]
[疑義、異議受理單位]臺南市政府勞⼯局職訓就服中⼼
[申訴受理單位]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-(地址: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⼆段6號、電話:06-390l030、傳 真:06-2950218) [檢舉受理單位] 法務部調查局-(地址: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;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2-29177777、 傳真:02-29188888) 法務部廉政署-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;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、電話: 0800286586、傳真:02-23811234) 中央採購稽核⼩組-(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、電話:02-87897548、傳真:02 87897554) 臺南市調查處-(地址: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⼆段208號;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6 2988888) 地⽅政府-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⼩組-(地址: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⼆段6號、電話:06-2994579、 傳真:06-2950218)
[招標公告傳輸時間] 115/04/29 13:49
註: ◎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⼀致者,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






